呼和浩特体育赛事裁判委托协议
甲方:呼和浩特市米廷会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更好地完成 内蒙古赛区的比赛,本着平等共赢、诚信合作的宗旨,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裁判的工作内容。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次活动的批文和委托执行合同,即证明其作为委托方的合法性。
二、乙方提供完成相关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的合法资质。
三、甲方须向乙方提出活动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执行标准,供乙方执行和遵守,并按期付给乙方活动费用。
四、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的活动执行方案及细则,并提前做出活动预算。
五、若因一方原因,不能再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或应尽义务,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并赔偿对方双倍活动费用。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按照以上条款具体约定如下: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活动批文、委托执行合同及主办方对于本次活动赛程的相关要求,包括电子版及文字内容。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活动当日上场全部裁判人员相关资质复印件,供甲方审核、存档、备案。
3、本次活动裁判人员费用合计 元(大写: 元)费用将于全部活动顺利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提供先关发票或财政收据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4、乙方须于 月 日前,将本次比赛的秩序册及比赛具体执行手册全部定稿,交由甲方公示和接受申诉使用。
5、乙方负责组织参赛队伍抽签和编排比赛的工作,并保证裁判过程的公平、公正、统一。并负责处理比赛过程中全部关于裁判和比赛结果的质疑、纠纷、申诉等。甲方将协助解决但不承担责任。
6、若乙方无法顺利解决比赛中关于裁判的质疑、纠纷、申诉等,甲方有权更换裁判人员并取消支付费用,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日 期:
签约地点: